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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19-06-28 23:30:46

[摘要] 最新!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杏教发〔2019〕31号

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联校、各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19〕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9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小学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各小学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遵照《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三、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小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提供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和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一)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县域内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报名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房产证明,由房产地址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5)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无需进行网上登记。

(二)民办小学

(1)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2)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其审批设立部门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将逐年提高。

(3)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杏花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入学流程

1.政策宣传

2019年6月30日,各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小学报名流程图》、《小学报名操作指南》,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

2.网上报名

(1)2019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日8:00至7月7日22:00。

(2)家长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可登陆“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点击“小学报名”模块;也可登陆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或登陆太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3)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登记报名适龄儿童的户籍等信息进行比对。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登记报名期间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名登记时间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5)在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工作期间,各小学应安排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登记。

3.信息审核

报名登记结束后,区教育局派发适龄儿童信息至各小学。

(1)各小学成立“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

(2)各小学进行网上审核后,全区同一时间向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短信通知:信息完整真实的,各小学将直接录取,并发短信通知家长;信息不完整需要确认、现场审核的,各小学将向注册人发出预约审核短信通知,避免家长到校排号。

(3)需要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家长,接信息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4)各小学在审核过程中填写《2019年太原市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各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为家长提供便利,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

4.监督检查

(1)区教育局成立专门机构,对各小学入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载、备案等工作。

5.发放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2019年7月27日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6.均衡编班

2019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7.报到及进行新生培训

2019年9月1日前,全区各小学要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准备工作,并根据学校情况安排新生培训。

六、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

各小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

(1)区教育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要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各小学和校长分别是全区招生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非本学区的家长本着“首问负责”的原则,坚持“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准则,对所有咨询报名的家长负责接待解释工作。

(3)各小学是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好招生前培训等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和对学校的宣传工作。

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抽调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4)各小学在招生工作中制度要明确,各小学完成新生招生后,要上报区教育局新生花名册和学位情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3.加大改革力度

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

4.实行计划、班额管理

全区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45人。努力消除小学起始年级大班额。

5.加强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小学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区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6.严格公开制度

区教育局、各小学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让学生家长知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7.强化执纪问责

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区招生纪律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监督电话:0351—7783318

附件: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3.2019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招生计划

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附件3

2019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2019年5月24日:各小学上报招生计划。

二、2019年6月28日前:区教育局制订《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2019年6月28日:召开杏花岭区一年级招生工作会议。

四、2019年6月29日—6月30日:市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招生方案并挂网。

五、2019年6月30日:各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小学报名流程图》、《小学报名操作指南》。

六、2019年7月1日8:00—7日22:00: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七、2019年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全区统一时间发布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通知信息。

八、2019年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九、2019年7月16日—17日: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十、2019年7月18日—26日:区教育局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十一、2019年7月26日前:区教育局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十二、2019年7月27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2019年8月26日上午: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十四、2019年9月1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到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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