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太原:未经批准工地围挡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宣传

发表于2016-03-21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工地围挡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宣传。22时至次日6时不得噪声扰民,确需夜间施工,需办理许可证并进行降噪处理。为推进太原市工地建设实现绿色文明发展,减少工地扬尘对周边城区居民造成的危害,太原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第八执法大队今日下午召开工地管理会议,大队辖区40余家建筑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代表150余人参加。第八执法大队与各建筑工地签订了《扬尘治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工地文明创建标准。

会议强调建筑施工单位要树立绿色文明意识,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需完成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需采取防尘措施;各施工单位不得凌空抛掷建筑垃圾或易扬尘物料;出工地车辆必须完成清洗。

第八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执法大队对辖区春季开复工的建筑施工单位都做了仔细排查,落实施工单位道路硬化、喷雾降尘设备安置、防扬尘冲洗车平台的配备及临时土堆的覆盖工作,力度减少施工单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

发表于2016-03-21
人家就是个学生,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太原:未经批准工地围挡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宣传”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