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指定物业公司啦。。。还会有黑物业么???
- 发表于2013-04-24
对业主来说是个好消息
- 发表于2013-04-24
现在有些物业真的很过分
- 发表于2013-04-24
为了挣钱 良心也不要了
- 发表于2013-04-24
太好了 大家不会再被害了
- 发表于2013-04-24
希望越来越好吧
- 发表于2013-04-24
物业现在很过分
- 发表于2013-04-24
- 发表于2013-04-24
物业公司也很重要
- 发表于2013-04-24
对业主来说是个好消息
现在有些物业真的很过分
为了挣钱 良心也不要了
太好了 大家不会再被害了
希望越来越好吧
物业现在很过分
物业公司也很重要
现场群众提出,目前,大多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由房产开发公司指定,有些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绿地、私搭乱建,谁来监管物业公司?如何监管?
市房管局相关领导回答,物业公司由房管局监管。他说,小区居民入住两年以上,或入住率50%以上,可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指定物业公司。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可由社区居委会代行职责。
这位群众问:“让社区居委会代行职责,物业公司不理怎么办?”该领导答:“不理?那你可以向我投诉!”这位群众还不满意:“有没有文件,明确规定这些事项?如果有的话,你送我一份。”该领导说,有这样的文件,并同意随后送他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