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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个结果你满意吗

发表于2012-11-11
 从10月27日以来,天朗美域小区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经过前后4次艰苦的交涉和谈判,今天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双方商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个协议关于开发商违约赔偿的主要内容是:
1.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发商按每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一赔偿业主违约金不变;

2. 2012年11月底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免物业费至2013年底,2013年4月1日前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免物业费至2013年9月底。
这个结果你满意吗?
发表于2012-11-11
不满意,难道以后就没违约金了吗,我觉得业主委员会的人有问题

发表于2012-11-11
不满意,狡兔三窟啊!还有,应该有的原件“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了?
发表于2012-11-11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2-11-11 16:48:44写道:原帖
不满意,难道以后就没违约金了吗,我觉得业主委员会的人有问题
 
 业主委员会的那几个人不地道,尤其是哪个带眼镜的肉胖女人,没有素质,分不清好坏。是不是开发商的托呢?
发表于2012-11-11
某种程度地说,开发商和物业如果有问题还好办;可要是业主委员会自己有问题那就没救了。天朗美域业主都什么成分呢?得搞搞清楚。。。
发表于2012-11-11
不是说周围化工厂的工人、教委的老师、工业大学的老师、的小市民买这里的房子多吗?!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哪部分人为主呢?
发表于2012-11-12
唉,不是说那会要看关于收费的文件了么,怎么没听到这点?
发表于2012-11-12
楼主辛苦了!您把最重要的告诉大家了,能否把详情再说一下,让大家好放心!
发表于2012-11-12
一般满意
发表于2012-11-12
引用:网络特种兵在2012-11-11 10:09:37写道:原帖
从10月27日以来,天朗美域小区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经过前后4次艰苦的交涉和谈判,今天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双方商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个协议关于开发商违约赔偿的主要内容是:
1.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发商按每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一赔偿业主违约金不变;
2. 2012年11月底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免物业费至2013年底,2013年4月1日前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免物业费至2013年9月底。
这个结果你满意吗?
 支持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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