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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拒公积金贷款罚万元,这招在太原真的有用吗?

发表于2014-09-25

   

最近大家对于公积金的讨论也是很热烈,因为在太原上班的很多人都是公司交的公积金,但最后买房的时候发现,开发商太牛,不做公积金贷款,很多人也只能忍受了,比公积金贷款贵的快两倍的商贷,也实属无奈啊


但是就在最近,广州那边传出消息,说是对这些不支持公积金的开发商进行罚款,大概是这样的新闻。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自2014111日起施行,严格规范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交易活动。《办法》明确由政府部门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供买卖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资金的划转方式;广州还将制定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办法》还创设了新的方式,如增加约谈、通报批评、公示企业管理人员及违法行为责任人等处理方式。

 

《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销售合同中的项目名称、房屋用途等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一致。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不得包含物业、等误导、欺骗公众的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若造成购买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那些什么“年8%以上”,“10年返租”,“即买即收租金”,“10年后物业不全额退款”各种诱惑麻烦靠边站啦~~~

 

另外,登登登登~~~~

 

大家最关心的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办法》也给出明确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者限制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那些以各种理由拒绝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们,省省吧~~~~


但是目前看的话,公积金在太原还没有什么实质的规定,希望这个政策也能在太原实行,也能真的有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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