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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也无奈:太原业主露台私建阳光房!

发表于2016-07-12

楼下二层露台上已搭起密密麻麻的钢结构支架,几名工人正蹲在钢架上焊接。

 前日,家住北美晶域蓝湾H座三层的居民赵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二层住户纷纷将自家露台包封成阳光房,而且阳光房的房顶还自家窗户,他认为这样做是私搭乱建,而且还会给小偷提供方便。

北美晶域蓝湾H座位于体育路南中环街口。前日下午,记者打开赵先生家北面的窗户往外看,只见楼下二层露台上已搭起密密麻麻的钢结构支架,几名工人正蹲在钢架上焊接。据目测,二层每户业主的露台面积有四五十平方米,露台上搭起的钢架几乎连为一体。此外,在露台的西端,记者还发现了一个已经建成的阳光房,里面放着自行车等物品。赵先生说,西端的阳光房是早建成的,不久前其他住户也开始跟风包露台建阳光房。

“阳光房的房顶紧挨着我家窗户,一旦建成,小偷钻窗入室可方便多了!”赵先生不无担忧地说。面对记者,赵先生的邻居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为此,他们找过小区物业,但楼下住户依然我行我素,不仅没有拆除,反而越建越快。赵先生告诉记者,阳光房一旦建成,拆除起来就会更困难。为此,他多次向“12319”数字城管热线求助,对方表示已经派单给了高新区管委会,但一直没有终处理结果。

将露台改为阳光房的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呢?记者试着敲开了二层一户居民家的门,在亮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对方没有说话便直接关了门。随后,记者又前往小区祺安物业公司,采访了物业经理赵志青。他说,H座二层业主包封露台建阳光房的事,物业公司已经知道了。露台的产权的确属于业主,但不能随意搭建,二层业主擅自改露台为阳光房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目前,已建成及在建的阳光房一共涉及5户业主,西端的阳光房,是去年建成的。针对这一问题,物业公司曾派人多次上门劝说阻止过,并下达过整改通知书,让业主自行整改,但却没有起到效果。

赵经理表示,三层住户的担忧,他理解,但也有些无奈,因为没有执法权,物业无法强制拆除。目前,物业正积极与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及小区开发商研究解决办法。实在不行,将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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