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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我们坑爹的购房经历+贷款不得不知道的几件事

发表于2013-07-17


最近一直在看长风万景的房子,也不知道这个选择对不对了?不过现在买房子最坑的就是我们老百姓,前两天听说长风东鼎被没收,让我们这些还寄希望于小产权房的人实在是伤不起啊!现在买房一般的像我这种“三无”人员都贷款了,贷款的事也挺麻烦的,我之前也不知道怎么贷款,贷款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不过走了一遭就知道了,相信有很多邻居也不知道,针对大家对于贷款都迷迷糊糊的,今天大少给大家整理了几个问题,希望能帮到大家!



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如何确定?


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确定,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采用单位收入证明方式确定月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480元,是按月收入的12%的比例缴存的,则可反推出借款人月收入为4000元。


 


高收入借款人月还款额按个人还是家庭算?


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月收入在14016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的50%。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


 


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额之和能否大于还款额?


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不低于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之和。


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例如,月供最低还款额为4500元,但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200元的,每月就必须还款5200元。


 


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是多少?


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北京市2013年1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1960元。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适时根据标准变化,调整借款人生活费。


 


首套自住住房如何认定?


通过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方式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这几个问题是各位邻居买房时会经常见到的,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啊!


发表于2013-07-17

买房真是桑不起

发表于2013-07-17

真是长见识了

发表于2013-07-17

好多现在才知道啊

发表于2013-07-17

相当坑爹了啊

发表于2013-07-17

现在贷款到底合适不合适啊

发表于2013-07-17

买房真心桑不起

 

发表于2013-07-17

贷款真是不太懂呢

发表于2013-07-18

不是吧,坑爹了,我们公司缴存公积金基数是2000元,我的工资可不止这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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