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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发展看未来 开建前必须提交选址研究报告 否则不批!

发表于2014-08-11

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才觉得太原的规划真正的上一个台阶了,不再是单纯的注重眼前的规划和发展,具有的长远的想法和思维。这五个项目的选址关系着周边城市的建设以及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所以政府现在规定,这几个项目没有选址报告,不给于批准。



下月起,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今后五类项目在建设时,要先提交选址研究报告。



今后,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五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应当提交选址研究报告:



  一、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包括高速公路、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电厂、220KV(含)以上高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输气管道及门站、区域性防洪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引水工程;

 

 二、化工、天然气、煤层气等易燃易爆危险性项目;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四、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建设项目;



  五、因选址需要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建设项目。



无选址研究报告的,不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表于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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