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劲爆 幸亏还没买呢!房管局再曝6家违规销售楼盘!

发表于2015-04-24


房管局提醒,根据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要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且经济适用房需在发证之日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并需补缴成交价1%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精神,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发表于2015-04-25
一粒沙的情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劲爆 幸亏还没买呢!房管局再曝6家违规销售楼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4-25
这个一定要爆光
发表于2015-04-25
开开心心
发表于2015-04-25

看看来了。。。。。。。。。

发表于2015-04-30

发表于2015-05-06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

发表于2015-05-10

对存在违法违规预(销)售房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建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吊销其开发资质,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