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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买小产权房存在什么风险?

发表于2016-10-13

一、什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而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产,其房产证是由乡镇政府发的,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购买小产权房存在什么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存在着如下风险:一是没有房产证;二是拆迁难补偿;三是质量难保证;四是配套不完善;五是遗赠也麻烦。
购买小产权房除了购买人的权益不受保障外,购买人还面临多重风险,即便是为了居住的需要购买,不可能作为二手房进行再交易,但小产权房被拆迁的时间无确定性,一两年被拆迁后,居住的愿望就会落空。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时购买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不得向银行按揭贷款。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此外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为不在国家规划之列,所以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具体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和向社会销售的房屋,或是依靠政府划拨土地而建设的集资房。
按现行法律规定,房子须具备两证后方可上市交易。两证是指土地使用许可证和房产证,由于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许可证没有细分至每一套房子,所以不具备法律许可的交易条件。
另外《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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