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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0日,国五条政策出台,时隔8天,国五条细则公布。国五条细则公布,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国五条细则公布后,业内 为群众全面解读国五条内容细则及意义,值得关注。
国五条政策出台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体政策措施,即“国五条”。“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 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 等五项内容。
国五条细则公布
中国 网3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根据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等。这是继2月20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国五条”之后,时隔8天,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是国五条实施细则。
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具体包括6个方面:
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省级人民 负总责、城市人民 抓落实。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在今年一季度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这一省长问责制,可谓力度巨大。
二是,坚决抑制投机 性购房。
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列入限购范围;对外地人买房限制更严格,审查更严厉。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解除;对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在房贷方面,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的,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
此外,调控措施还包括: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 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等。
国五条内容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 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 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