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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产权房的出现本身就是个市场怪胎。开发商少了相关的土地手续,购房者出的是远比商品房低很多的价格,其既得利益都建立在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侵害的是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
“长风东鼎”对于太原人民来说依然是一个热点,成为了小产权房的代名词,许多人也都在等待长风东鼎的的明朗化结果。
在百度搜索栏里输入“长风东鼎”,栏下会自动跳出“长风东鼎 没收”几个黑体字。因占用集体土地,未取得任何手续建设并出售楼盘,而被太原市政府相关部门没收了地下地上所有建筑的长风东鼎,俨然已成为太原市小产权房的代名词。政府“罚没”手段对长风东鼎的雷霆一击,极大地震慑了省城那些尚且心存侥幸的违规开发商,也让因囊中羞涩无奈移情无证楼盘而心存幻想的准业主们惶惑不安。政府祭出的这一重拳,无疑已让黑心开发商血本无归,然而那些已经交了数十万元房款的准业主们又将等到什么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本报记者曾在长风东鼎被“罚没”前后采访并亲历了长风东鼎准业主们的“维权”过程,也亲身感受了他们处在法律和现实夹缝中的无奈和无助,懊悔与挣扎。谨录于此,希望读者能引以为鉴,居家过日子,普通人不会有心思去做春秋大梦。
繁华都市里坐拥一套或豪奢或仄陋的住房,对任何一个百姓家庭来说,既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真心温暖的停靠,同时凝聚着幸福生活的承载和希冀。买房子不是一件小事,多数情况下不惟是举全家之力,往往连一众亲朋也得援手发力。可一旦口挪肚攒的血汗落入黑心陷阱,掐指头掰算搬新房日子的甜美化作了泡影,那该是怎样一种痛彻心扉的愤懑和绝望!
像太原市“长风东鼎”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只有一纸区一级土地部门的批文,尚未得到市级城乡规划部门的认可,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并没有在性质上变为“储备用地”,开发商就先上车后买票,开始施工建设先期预售。法律严格规定集体土地不允许建商品房,这应该属于严重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以至于在政府整顿房地产市场的急风暴雨之下,开发商玩起了乾坤大挪移,立刻偃旗息鼓消影遁形。只是苦了一众交了首付甚至全款的准业主们,看着半拉子房子焦虑闹心,不光原先开发商许诺的“2012年底交房”已成谎言,连极其不合算的退还已交房款也难知何期。
小产权房的出现本身就是个市场怪胎。开发商少了相关的土地手续,购房者出的是远比商品房低很多的价格,其既得利益都建立在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侵害的是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而其相对低廉的价格,体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又是一种冲击和不公。开发商对能否办全手续心里丝毫没底就匆匆上马,购房者明知手续不全但图个便宜倾囊购买,说穿了还是出于“法不责众”的心理:即使达不到“大红本可按揭”的预期,市场上小产权房不也多的是么?
虽然对购房者来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但凡一种违法的事体,在完成过程中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为自身的参与付出代价。但在一定程度上,购房者可以说是懵懂参与的,因为他们所能确信的,只有开发商的信誓旦旦,信息完全不对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可否再多做点工作,对手续完备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公示,对欺诈性质的虚假宣传严厉制裁,这样或可避免一些矛盾的发生。
生活还在继续,梦想依旧燃烧。幸福美满的日子是每个百姓的追求,当然,这得建立在法律的保障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