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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6年10月1日起,太原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根据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啦!
从2016年10月1日起,太原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根据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啦!
问: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答:此次提取针对的是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每年(间隔12个月)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问:提取额度怎么计算?
答:产权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合计可提取额度为建筑面积*1.6元(太原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将来提取金额会根据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变化进行调整)*12个月(计算结果取整到百位);当年未申请的以后不再进行累计。
产权人及配偶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可以在不超过房龄的前提下,按照上述标准合计提取10年(含)以内的物业费,房龄计算到月。
问:提取资料有些啥?
答: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产权人本人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产权人配偶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问:太原缴存职工去哪申请提取?
答: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分理处办理。
小店分理处:学府街126号(晋商国际大酒店东侧),乘807、877、39、13、21、816路车在平阳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下车
迎泽分理处:太原市迎泽大街7号万邦国际二层
杏花岭分理处:金刚堰路145号华夏银行二楼
万柏林理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市卫生局对面
尖草坪分理处:太原市尖草坪区迎新街南二巷20号,胜利桥东乘36、37、821路公交车,迎新街太钢医院下车往东100米路南即到。
晋源分理处:太原市义井东街28号义井建设银行二楼(乘坐618、619、858、832、5、606义井街站下车即到)
问:申请提取多久钱可以到账?
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申请之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以一套住房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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