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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家都去哪儿了?

来源:山西晚报 2018-08-30 07:05:00

[摘要] 售房信息发布后,中介电话频频骚扰,而求购者却寥寥无几——二手房买家都去哪儿了?

尽管省城核心区域二手房求购火爆、出租房供不应求的相关新闻不绝于耳,但是许多出售二手房的售房者都有相似经历:网上挂出售房信息,会遭遇中介公司疯狂电话轰炸。有的中介机构通过电话营销逼房主签下“委托卖房协议”,让不少房主不堪其扰的同时,给人错觉房子抢手好卖。假如房主拒绝签订委托卖房合同,便不会有买房人联系看房,这套房子基本被打入“冷宫”。

为什么中介会连环电话轰炸卖房人?为何房主不签订委托卖房协议,就无人看房?近期,国内有关中介公司控制房源、哄抬二手房房价(租价)信息不绝于耳,8月22日,北京住建委已针对自如、相寓两家房产中介公司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开出罚单。省城太原房产市场主管部门在8月中旬也发出通告,将对房地产“黑中介”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调查和惩戒。

房产中介公司是如何控制房源?二手房售房者该如何在售房过程拥有更多主动权?

A 房主不堪中介骚扰

“前段时间,我在某房产网站上发布了出售二手房信息,第二天一大早,在开车上班路上短短半就接到二十多个中介的骚扰电话。对方无一例外宣称,房子条件好,有人想买房。”市民刘先生吐槽到。
市民王女士也表示:“同一个房产中介在半个月内有二三十个门店都会给我打电话,重复询问一样的问题,并且每一个门店都要求我和他们签订《委托卖房协议》,声称这样房子卖得快一些,价格也能让业主满意。就这样每天都会接到几个至二十几个中介的电话,我需要不停地向中介介绍房子,刚开始还认真介绍,后来懒得介绍了,说几句就会挂断,这样的情况持续半个月之后电话才能慢慢减少。”

据了解,每天早上,太原市各房产中介机构的经纪人都会在网上筛选新房源信息,每一套新房源都是经纪人着重了解的对象,因此便会出现发布房源隔天或当天就被中介电话打爆的现象。

某房产中介机构李姓负责人说:“基本上所有的房产中介公司都会在房产网站上购买端口,缴纳费用,时间掌握二手房房源信息。普通用户在这些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很快就会被淹没在中介发布的信息里,因此很少有卖家或买家能看到各自发布的信息。普通用户获取的信息基本都是中介发布。与此同时,中介也会从这些网站的信息中优先筛选买家或卖家信息,然后给交易双方不停地打电话。”

有些房主会在房源小区及小区周边张贴出售房屋的广告,但仅需几个之后,纸质广告就会被包片的中介业务员撕个干干净净,并当作自家房源信息发布到网站上。

B 骚扰电话从何而来

不少市民表示:“不是不能接受中介打电话询问,可是为什么一天会有数十个电话打进来询问呢?比如一天之内同一家中介公司会致电十几次,仔细一问才知道,他们属于不同的门店,所以各自打电话询问房源行为是独立的,没有任何关联。”

业内人士李女士说,某一个中介的不同门店拨打客户电话,属于内部管理混乱状态下的竞争。比如同一套房源,邻近的中介门店都会给客户打电话。虽然这些门店之间划定了各自的管辖片区,但经纪人发现房源后都会给房主打电话,不论属于哪家的管辖区域,甚至全太原市的中介门店都有可能给这个房主打电话。“规定业务分区域,但成交时不分区域。”业内人士说。

在网络信息时代,二手房出售者为了了解二手房行情并将房源尽快出售,通常会将出售房源信息挂在房天下等专业房产网站上面。但是接到的寻房电话,基本都是中介。有些房源已售、已租很久之后,原房主们也在网站上删了租售信息,仍然会不断接到中介的电话骚扰。这让许多售(租)房业主大为困惑,难道有人非法把房东之前的信息挂到了中介内部网站吗?

据悉,为了提升业绩、锻炼培养新人,中介公司会培养新人电话营销,许多市民的通讯信息是已经在网上挂过的信息,或者是失效信息,新人会询问房源是否还在出租、出售,起到锻炼的目的。这也是造成批量骚扰电话的原因之一。

C 自行售房无人问津

经历了中介电话的狂轰滥炸,许多业主会感觉自家房子奇货可居。但不愿通过中介售房的房主想通过自己的力量售房的话,市场需求程度直线下降。

市民孙先生说:“中介连番的电话轰炸完以后,世界一下清净了。很奇怪的是,没有人来预约看房。卖房信息挂出去之后,好像只有中介忙活,并没有人想买房。二手房市场感觉‘外热内冷’,实际成交层面非常冷清。”另一位卖房者则说:“都说二手房源推出来就卖掉了,但自家的房源快两个月了也无人问津。这是外界对二手房市场有误解吗?是炒房者造出来的声势吗?”

一位不愿透露工作单位的业内人士表示,是否能够快速卖房,不能体现市场冷清与否,这与买卖双方信息是否对称、对房屋估值是否一致有关。同时,如果是通过二手房中介卖房,则买房速度与中介操作、房源曝光率等关系密切。

如果房主拒绝签订委托卖房协议,那么中介推荐房源的速度和进程都会很慢,房源信息曝光度极低,这就导致无人看房,表现为二手房遇冷。如果签了协议,那么房产中介就控制了这套房源的交易权,其他中介不能再带客户成交。

上述李女士表示,电话轰炸的“逼单行为”是个别中介机构的行业占领、竞争行为,旨在让客户和其签约,使其不论是在出售还是出租方面能够占领市场。

D 签委托合同要缩短期限

那么,房主是否应该签订委托卖房协议?如果房主通过其他渠道销售或出租则造成违约,真的需要违约金吗?签约有何风险?

律师认为,客观分析中介这份“合同”,各有利弊。好处是委托意味着中介更大的利润保证,因此也会加大房源曝光率、向买方做更多、更用心的推荐房源;弊端就是只有一家中介推荐,其他中介无法推荐。因此,卖家可以综合自己房源是否好出售、好出租等因素来权衡。如果签订了委托协议,建议委托期限不要超过2个月,否则如果房源难以出手则会让卖家很被动,陷入中介不能帮忙快速出手、自己卖又要交违约金的两难境地。

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签订委托协议以后,个别中介机构的经纪人可能已经争取到了店里给的房源奖励,此后虽然并未有买房客看过房子,没有出售出去,经纪人自己也有了收入,但却耽误了卖房者的销售进度。”因此,委托期限内如果没有卖掉或租出去,可以要求约定的违约金额提高,起到督促中介推介房源。

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卖家不缴纳违约金。“一般约定了违约金是给双方一个约束,但中介经过努力实在卖不了房,房主通过自己的渠道卖了房,中介怎么好意思再收违约金呢?”一位经纪人表示,“也有房主自己卖了房,经纪人觉得心理不平衡几次三番讨要违约金的情况,这毕竟是少数现象。”

E 中介“捂”房源逼房主“就范”

买卖双方遇到上述尴尬,与中介垄断房源、赚取超额中介费有关。业内人士表示,“买卖二手房,中介有2.5%的手续,比如一套80万元的房屋,中介可以赚取2万元的,相比目前太原的平均工资水平,额度可观;租赁房屋,中介可以获得与一个月房租等额的,就按太原两居室1500元/月的中等水平计算,一个月租两套房就能达到普通工薪阶层收入水平。房价、房租越贵,或者成交套数越多,中介机构挣得越多,卖房的房主、租房的房东也满意。这就导致租房客和买房者在这种行业操作模式下,只能承担高房价和高房租。”

业内人士还透露了一个中介机构常用套路:为了签委托协议,中介机构会承诺卖家一个较高的报价,并主张把挂牌价拉高。一旦获得签约后,经纪人会因为报价高,房子不好卖,象征性地将房子信息挂在公司网站,不再努力推送房源。这样一来,上访的客户确实很少。等到协议到期前后,经纪人会给房主看一份记录详细的买家看房清单,时间、联系方式一应俱全。经纪人会告知房主,报价太高不好出手,需要下调价格。在经过房主同意后,经纪人拿到了相对低价,由于预估成交率会大幅提高,此时经纪人会密集带客看房,让多组客户在屋内一同看,制作二手房较为抢手的紧张空气,加上报价确实比较低,一般很快就会成交。

业内人士建议,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发生,房主应对中介机构的行为提高警惕,不要贸然签委托协议。多几个中介公司帮忙卖房,信息来源比较多,不容易被单一中介误导。重要的是,自己一定要提前做功课,在托付前心里就要对行情有个底,再比对中介提供给的行情材料,防止出现出价过高或过低于市场实际行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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