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下月起,我省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下月起,我省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由20%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行业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太原市、临汾市两个统筹地区各类用人单位的现行费率保持不变,执行费率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降到12个月及以下的,停止下调费率,并将停止下调决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另外,我省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其中,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今年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