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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读者咨询:“我在太原买了一套房,网签后我用网签合同提取了公积金余额10万元。现在我想把这10万元追缴到首付款里,这样我可以少贷一部分款,可开发商说不能改了,剩下的房款必须都得贷款,请问有这样……
一位读者咨询:“我在太原买了一套房,网签后我用网签合同提取了公积金余额10万元。现在我想把这10万元追缴到首付款里,这样我可以少贷一部分款,可开发商说不能改了,剩下的房款必须都得贷款,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该怎么做?”
还有另外一位读者也是类似的问题:“我的房子网签备案后,系统已经生成网签合同了,合同里已经写了交多少首付和贷款金额,现在公积金额度不够,为了能够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再补交一部分首付款,售楼处不给重新网签,说是再给开收据就行,不影响贷款。请问不重新网签生成新合同可以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山西晚报记者获悉,如果购房者在网签时决定的是贷款,那么网签后是不能追缴首付款的,如果必须追加,需要撤网签。因为网签附件的文本中是体现首付款和贷款金额的,如果购房者在此时添加了首付,贷款额度就会变化,合同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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