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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晋中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全市……
8月1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晋中市制定的部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该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条例共三十六条,主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相关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范。条例强调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责任;提出了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刚性要求;强化了学校用地管理;推动落实省委、市委“教育优质均衡两集中”工作思路;加强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条例除了对政府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刚性要求外,还重点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幼儿园的责任和程序要求。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责任、程序,大力度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有利于解决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对于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突出问题大有裨益。
为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建设单位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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