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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3日上午10:00,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涉及6部分36条内容
5月23日上午10:00,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涉及6部分36条内容,覆盖满足首套购房需求、保障人才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等内容。
从新政内容来看,1.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2.契税补贴;3.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4.人才补贴:5-20万;5.支持改善性需求: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6.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人才购房贷款额度按照100万元核定。7.山西中部城市群区域内居民购房时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太原、晋中、忻州、阳泉、吕梁)。
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 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 20%执行,降低贷款利率,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 在 90 至 143 平方米(含) 的由财政补贴 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 143 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 50%所缴纳契税,新市民、青年人 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 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二)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 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三)保障人才购房需求。 对购买我市住房且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 20 万元、硕士研究生 10 万元、 本科生 5 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其他大中专毕业或取 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的人员,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区两级财 政补贴,区级政府指定部门一次性发放 2 万元临时购房补助, 对人才购房资格实施承诺制、容缺制办理。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 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照 20%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 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贷款额度按照 100 万元核定, 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 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探索出台住房公积金“ 公转 商”贴息贷款品种。
(五)搭建线上线下购房平台。支持引导房地产企业优化销售服务,搭建各类线上线下平台,推出让利举措,督促指导房地产协会、商会等机构发挥作用,组织对接平台,为群众购房提供便利。
(六) 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 清零”行动,为二手房流通创造良好条件,市房产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商业银行在城六区设立二手房交易大厅,方便居民办理二手房交易贷款、过户等相关手续,探索利用担保方式解决涉及商业贷款的二手房出售还贷和新房购买贷款之间的衔接问题,进一步畅通新房、二手房流通渠道。
(七)促进山西中部城市群住房政策互通共享。落实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区域内居民购房时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
来源: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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