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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了解,多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据了解,多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青岛:4月1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3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
一、自2024年4月1日起,青岛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二、本次调整适用于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按照通知要求,若后续评估期内青岛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同比、环比均上涨,则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据潮州、汕尾多家银行消息,从4月1日起,潮州、汕尾市将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至此,广东省已有15个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汕尾农行、中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汕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现在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汕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月3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阶段性取消该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公告次日起执行。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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