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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交房、实施城改...山西七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19条

来源: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3-18 16:54:48

[摘要] 山西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5年行动计划

近日,房天下从官网获悉,《山西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5年行动计划》发布,具体如下: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教育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各监管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5年2月28日

(主动公开)

山西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此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把各项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坚决落实到位,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逐步化解房地产库存。坚持合理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提高质量,持续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因地制宜推动“好房子”建设,切实提升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用好“白名单”融资机制,持续推进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有序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正向引导市场预期方面,重点做好4项工作:

1.提前谋划“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省、市住建(房管)部门统筹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现状、人口变化趋势、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等情况,结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潜在供应情况,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落实单位:省住建厅、各市住建(房管)部门)

2.编制发布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各市住建(房管)、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2025年3月底前完成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统筹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3.认真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按照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城镇人口变化情况、经济发展预期等因素,按季度发布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明确位置、面积、规划条件等重要信息,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落实单位:各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4.切实加强房地产政策宣贯。各市积极主动发声,可以在官网开辟专栏,也可以通过不同媒体、“线上线下”宣传报道,加强对取消限购、限售和普通住宅标准,降低首付比例、存量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卖旧买新”税费、住房交易契税优惠等利好政策的解读,宣传介绍房产促销活动、“好房子”建设、优秀装修方案等方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房地产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发现错误解读政策和违规炒作信息,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

(二)优化土地及住房供应方面,重点做好5项工作:

5.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各市自然资源、住建(房管)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住宅用地供应时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存量住宅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用于安置房建设的要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继续实行供地调控。(落实单位:各市规划自然资源、住建(房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

6.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省级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合出台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指导政策,建立健全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商品房存量相衔接的调节机制。按月度动态更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和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不再办理新增房地产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落实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规划自然资源、住建(房管)部门)

7.继续做好闲置存量土地处置。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建立处置闲置存量房地产土地项目清单,持续动态更新,用足用好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3方面18条政策工具,依法依规做好闲置存量房地产土地处置工作,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支持有需求的市县政府用好专项债,统筹安排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增土地储备,改善土地的供求关系,增强房企资金流动性。(落实单位:各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8.强化房地产“净地出让”。新出让住宅用地一律“净地”出让,即拟出让宗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商服、商品住宅两类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施网上交易。(落实单位:各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9.打造“好房子”建设试点。立足新时代住房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适度增加改善性住房及土地供应,制定印发全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支持引导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供应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一季度,优先推出一批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的住宅用地,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支持打造“好房子”建设试点。(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方面,重点做好5项工作:

10.组织商品房促销活动。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和房地产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房展会、房博会、“方便看房”活动等不少于2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特惠价、一次性补助、装修礼包、送家具家电等各种优惠让利措施,点燃群众消费热情,促进商品房销售。充分利用从春节、正月到一季度末、“金九银十”等重要的时间窗口,开展“迎新春购房安家月”、“迎国庆·庆华诞商品房促销月”等活动,引导房地产企业制定针对性的销售方案,创新现场互动模式,加强优惠政策宣讲,筛选推介优质房源,支持家电、家装企业进社区、进小区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及促销活动,吸引居民家庭看房选房购房。有条件的市县可以举办“好房子”论坛,也可以吸纳家装、家电、家具、电子产品和汽车等企业参加房展会,展示好材料、好产品、好服务,实现跨界消费联动。(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公积金、商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

11.大力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为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家庭搭建对接撮合平台,引导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合理降低费用,用足用好公积金贷款提额、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支持购房家庭“以旧换新”“以小换大”,释放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公积金、税务部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税务局)

12.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范管理运行机制,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动新增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实现正增长,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落实单位:各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

13.提升在售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住建(房管)部门加强入企帮扶调研,主动收集房地产项目建设销售的难点堵点问题,会商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处置,加快完善路网、水电等公共设施,引入义务教育资源,鼓励引导居民群众购房消费。(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教育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教育厅)

14.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动《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修订发布《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持续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维护物业管理服务各方合法权益。建立落实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规范物业投诉举报线索受理处置。修订发布《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星级评价活动。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单位:省住建厅、各市住建(房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

(四)加快项目建设交付方面,重点做好5项工作:

15.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交付销号。发挥保交房专班作用,强化统筹调度,用好“白名单”制度,尽快落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交付,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保交房任务。针对泰禾金尊府、宝能城等重点难点项目,督促指导太原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想方设法筹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交付。(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

16.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太原市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续建项目建设,一季度将2025年度计划改造的城中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征迁实施进度促开工。其他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地市,在项目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前提下,加快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专项借款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房票安置”办法,鼓励被征收户加速选房购房,化解房地产库存。(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

17.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各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统筹,持续创新“全代办”“并联审批”“双承诺免评审”“多评合一”等审批模式,切实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减手续办理时间,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交付。优化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情况,通过联合检查、无人机非接触检查等方式,减少施工干扰。进一步梳理在建项目融资需求,满足白名单条件的,要应进尽进,尽快完成授信投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规划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等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18.推动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各市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对新出让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全面施行封顶预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现房销售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开展预售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满足后续工程建设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落实单位:各市住建(房管)、规划自然资源、审批服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金融监管局)

19.推动实现“交房即交证”。各市积极推广“交房即交证”经验,进一度夯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过程管控,在全省常态化实现“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前完成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不断提升新交付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比例。(落实单位:各市规划自然资源、住建(房管)、审批服务等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省级统筹。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主动靠前服务,跟踪指导各市认真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省住建厅要会同统计部门加强对各市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培训指导,做到颗粒归仓、应统尽统。

(二)建立联络机制。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机制,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各市住建(房管)部门也确定一名联络人,由房产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对接。各市联络员名单3月1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产处。

(三)定期通报进展。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贯彻举措,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定期对各市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排名、通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住建(房管)部门要发挥房地产调控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印发市级行动计划并报送省住建厅备案。每月5日前收集汇总上月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并书面报送省住建厅房产处。

推进保交房、实施城改...山西七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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