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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示范城市评选范围的扩大,也是2025年政策的一大亮点。2024年城市更新示范工作刚刚起步,评选范围相对较窄,首批仅15个示范城市,且优先覆盖超大特大城市及长江经济带沿线,2025年范围扩展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评选不超过20个,新增黄河、珠江流域重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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