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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房地产史上最强的通告!政府真负责!

发表于2008-07-14
 关于对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预售情况的公示第2008036号作    者:链    接:关 键 字:来    源:日    期:2008-7-11点 击 率:330

       经群众举报,房地产监察大队核实,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柳巷贵都商城一层,擅自预售位于胜利东街东延200米处的“富力城”项目,并收取2万元所谓的“诚信金”,实际是在变相收取预订金,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之规定。截至发稿日,该公司又在《太原晚报》做整版广告,作为预售项目的前期宣传,我大队无法查证其行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富力地产作为在港的上市公司,不但没有以身作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预售商品房,还在五证不齐全的情况下,在我市设立多处展示及预售中心,此行为不但影响了其自身的企业形象,同时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我大队将对此案继续进行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现提醒广大购房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购房者签订了该项目的购房合同并交付了订金或房款,可携带有关证据向我大队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4942643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发表于2008-07-14
 富力地产作为在港的上市公司,不但没有以身作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预售商品房,还在五证不齐全的情况下,在我市设立多处展示及预售,此行为不但影响了其自身的企业形象,同时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我大队将对此案继续进行调查。
发表于2008-07-14
 哈哈、、、政府强
发表于2008-07-14
 呜呼哀哉……该为谁哀鸣?
发表于2008-07-16
 
该公告

只是骗人的东西

表象是通告,也就只是简单的通告。


监察大队也不进行相应的具体惩罚,这样的通告发了很多次

是不能也,还是不为也;

“监察大队”最好别做表面文章。。。。。。



没有用,间接的给开发商在做广告?

发表于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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