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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安全生产法》将实施 罚款金额提高、建立终身禁入制度!

发表于2014-11-19
标签:条件 施工 建设 购买 建筑 






12月1日起,新《安全生产法》将正式颁布实施。新法不仅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大幅提高罚款金额,还进一步明确提出,今后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日前,太原市住建委购买新《安全生产法》免费送往各建筑工地,就建设领域重点条文,向一线建筑管理、施工人员讲读。其中,新法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制度。同时,将大幅提高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与此前相比,新法在维持罚款下限不变的情况下,将罚款上限提高了两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款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对以往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来说,无形中增加了违法违规生产成本。



   ○具体罚款金额


  ●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


  ●较大事故罚款50万元至100万元


  ●重大事故罚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



发表于2014-11-19
哭泣在空荡的夜里,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新《安全生产法》将实施 罚款金额提高、建立终身禁入制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1-20

这是什么

发表于2014-11-20

就应该这样

发表于2014-11-20

还是有违法事件发生

发表于2014-11-20

问责制度要健全

发表于2014-11-20

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发表于2014-11-20

这是什么制度了

发表于2014-11-20

这样做真的会改善吗

发表于2014-11-20

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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