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安全生产法》将实施 罚款金额提高、建立终身禁入制度!
- 发表于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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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1-20
这是什么
- 发表于2014-11-20
就应该这样
- 发表于2014-11-20
还是有违法事件发生
- 发表于2014-11-20
问责制度要健全
- 发表于2014-11-20
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 发表于2014-11-20
这是什么制度了
- 发表于2014-11-20
这样做真的会改善吗
- 发表于2014-11-20
有用吗
12月1日起,新《安全生产法》将正式颁布实施。新法不仅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大幅提高罚款金额,还进一步明确提出,今后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日前,太原市住建委购买新《安全生产法》免费送往各建筑工地,就建设领域重点条文,向一线建筑管理、施工人员讲读。其中,新法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制度。同时,将大幅提高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与此前相比,新法在维持罚款下限不变的情况下,将罚款上限提高了两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款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对以往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来说,无形中增加了违法违规生产成本。
○具体罚款金额
●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
●较大事故罚款50万元至100万元
●重大事故罚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