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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 “一房一价”变涨价令

发表于2011-06-06

在楼盘销售中,有的公司客户可能一次就买下多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样开发商都会给出一个较大的折扣;或者是开发商老板的朋友来买楼,开发商也可能会给出特别的折扣。如果严格按照公示的优惠折扣和“一房一价”来卖房,这些都变成不合规定了。

事实上,政府部门如果禁止这些卖楼行为,也是不适当的,这当中会存在一个模糊地带,很难做到全部按公示折扣和房价来卖楼。现在营销总监、销售经理手上都有额外折扣,而客户买楼时讨价还价拿额外折扣也已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如果严格按公示折扣和房价卖楼,客户还是会不相信没有折扣。改变整个消费习惯,明显难度会很大。

信息时报记者罗莎琳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降价令”或变成“涨价令”

“一房一价”的出发点是增加商品房买卖的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更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但执行结果却不尽人意。个人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一房一价”会打破开发商的信息垄断,因此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配合;另一方面,“一房一价”缺乏执行细则,开发商可通过报高预售价等手段轻松化解,让“降价令”变为“涨价令”。

可以说,“一房一价”这种行政干预房价的方式必然受到市场的阻力,与其让开发商公布商品房定价,不如地方政府实时公开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具参考价值。而且商品房早已实现网签,不存在技术问题。至于二手房执行“一房一价”,个人认为可执行性不大,因为定价权在业主手上。

信息时报记者罗莎琳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龙斌:新政不应承担降楼价功能

实行“一房一价”,就是让房价更加透明和公开化,一手楼和二手楼都应公开。

按道理,信息管理办法只应让楼盘向外界公开楼盘信息,并不应该承担其他功能,不能通过公开而达到降价的功能,也不应该控制一手楼价格不能升价,只能降价。因为有了这样的要求,才导致一些开发商人为将价格提高。如果“一房一价”只是为了公开房价信息,而不具备控制房价的作用,那么开发商就未必会将楼盘价格报得高出许多。

信息时报记者张金娜

经纬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实行“一房一价”有利有弊

总体而言,“一房一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措施。其正面效果在于让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关于项目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开发商随便涨价的行为。

而负面的作用则在于,“一房一价”让更多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不透明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二手房“一房一价”的可行性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发表于2011-06-06
发表于2011-06-06
愤怒!
发表于2011-06-06
发表于2011-06-06
一房一价并不是要让开发商没有降价空间,否则开发商赚什么?重要的是可由此直接限制高价房,同时也让消费者更方便的了解每个楼盘每套房的价格
发表于2011-06-06
说的很实在,也很实际,那些脑残的政府应该好好学习体会!
发表于2011-06-06
一房一价.政府房管部门只需公开实际成交价,不必要求一手/二手房价格公开,百姓和市场自然会选择的.议价是我们的传统习惯,要价多少不要紧,成交价是市场的真实反映.
发表于2011-06-06
我暂时是不买房的,,可我是卖房的,,哈哈
发表于2011-06-06
引用:案件六重组 在2011-6-6 2:00:57写道:原帖
我暂时是不买房的,,可我是卖房的,,哈哈
 
 
发表于2011-06-06
恳请管理员删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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