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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2月不到半,8楼盘获得14张预售证

发表于2014-12-15


从2014年12月1日到12月12日为止,太原市共有8个楼盘获得商品房喜获14块预售许可证,分别是枣园新区项目、府东公馆、北美金棕榈、平阳景苑、万达广场、太原幸福里、竞杰·常青藤、世纪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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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企业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开发企业根本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

对购房者来说,其“预购”商品房的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发生了买房纠纷,由于预售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在购房者主张返还预付款并要求赔偿损失时,会出现房产开发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购房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事实。

另外,如果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再就购房者所“预购”的房屋与第三人签订了正规购房合同,购房者为“预购”房屋主张权利时,也同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没有合法的预售合同关系。




发表于2014-12-15

还真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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