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房子满50年或70年后怎么办,现在有答案了!

发表于2014-06-18
标签:申请 土地 使用年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我们现在买的房子产权是50年或70年,那几十年期满了之后怎么办呢?困扰了我们这么长时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法律已经明确作出了规定:使用期满之后,还可以续期,所以不用再担心几十年后房子被收回。




  新的物权法已经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平等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表于2014-06-18

要是不能续期,那还买什么房子啊

发表于2014-06-18

为什么太原的房子都是50年的产权呢

发表于2014-06-18

时间满了收回那和租房有什么区别了

发表于2014-06-18

以前一直不明确这个事情,现在放心了

发表于2014-06-20

五位数花了让续多少年啊

发表于2014-06-22
的政策都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