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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小产权房处理基本政策和原创

发表于2012-03-13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补偿的只是村民,对于已购买小产权房的市民,对“小产权房”补偿费的处理,作为政府也只能让村民自己私下协商了。这部分市民在“小产权房”拆迁时,得不到政府的任何补偿。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村里赔偿,但村里表示补给房地产政策征地价的部分,具体补多少还得再商量;二是转让,可没有正规房产证,转让不容易。

15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发出的信号,今后,城市征地规划趋于整体化,城中村不会再出现,城区内的小产权房自然也会消失。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下场只能面临拆迁。既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能发生征地拆迁等难以抗拒的变故,那么,对于已购买小产权房的市民借着城中村还未改造到自己的地盘时,要趁早与村委会或者开发商协议,如果提前转让,或者政府要征地,村委会、开发商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按什么样的原则和标准赔偿或补偿等。这样,即使房子保不住,利益还是有保障的。

发表于2012-03-13
路过
发表于2012-03-13
我喜欢你
发表于2012-03-13
路过
发表于2012-03-13
不错,很不错
发表于2012-03-13
互粉
发表于2012-03-14
。。。。无语了啊
发表于2012-03-14
不错哒
发表于2012-03-14
难过啊
发表于2012-03-14
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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