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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太原市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将通过新建、改建、租购一批租赁住房以及整合一批集体土地上房屋用于租赁等举措,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
近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太原市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将通过新建、改建、租购一批租赁住房以及整合一批集体土地上房屋用于租赁等举措,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
紧紧围绕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精准服务”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住房租赁运作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其中,新建一批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利用自有住宅用地自建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结合实际,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形式,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可拎包入住的主题租赁社区。改建一批租赁住房,支持企业和机构将库存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员工宿舍、商品住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租购一批租赁住房,引导企业在市场长租(收购)一批住房,经过改造作为租赁住房房源。整合一批集体土地上房屋用于租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持有的合法房屋打造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养老公寓等特色租赁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承租后投放租赁市场。
对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已建成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补缴出让金按照片区地价低限执行。
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障非本地户籍承租人按照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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