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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天下精选2020年一季度太原出台的重要政策,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2020年的开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季度出台的政策多与疫情相关,如对普通市民和购房者出台了有关社保、医保、公积金的阶段性“免减缓”政策,对开发商、物业企业出台的有关销售场所开放、帮企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政策、意见。
房天下精选2020年一季度太原出台的重要政策,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2020年一季度太原重要政策一览
遏制疫情蔓延 太原发布《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指引》
1月31日,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太原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指引》,指导全市物业企业采取更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遏制疫情蔓延。【点击查看详情】
官方发布!山西疫情防控项目可“先行用地”
2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转型项目落地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点击查看详情】
我省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3月2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起,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等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点击查看详情】
太原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3月5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减负保障政策的通知》,主要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等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处理,适度加大困难职工租赁住房提取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困难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等内容。【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省住建厅发布通知:3月20日前全省商品房销售场所全部开放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的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大帮扶力度,现场指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确保3月20日前全省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全部开放。对于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未正常开放的市县,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点击查看详情】
工期延误、延期交房、商铺租户求免租……省住建厅出台相关意见帮企业化解法律风险
3月19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印了《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其有效化解疫情防控带来的法律风险,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相关企业参照使用。【点击查看详情】
3月,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障城乡建设有序推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新建商品房政策扶持,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等多方面内容。【点击查看详情】
省住建厅:既有住宅装电梯可使用公积金
3月14日省住建厅消息,出台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装电梯的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由相关业主自筹。建设费用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点击查看详情】
我省出台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营利性民办学校筹设期不得招生宣传
1月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山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举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做招生宣传,不得招生。【点击查看详情】
今年全省中小学招生政策有变 省教育厅详解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3月19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于其中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省教育厅进行了相关政策解读。【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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