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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2018年9月30日之后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太原市民张女士于2016年在太原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由于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只能通过商业贷款购房,到现在已经还款5年了。
张女士表示:“2019年,我就听说住房公积金停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了,这个消息是否准确?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还能办理吗?我现在想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我的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了7年多了,中间一直没有断开。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据记者了解,商转公是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的优势就在于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
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是否能够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网签合同日期,如果网签合同在2018年9月底之后,则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了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从2018年9月30日起,《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方案》正式落地实施,并针对开发企业阻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目前,大部分开发企业不再拒绝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必先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三个月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过桥”环节,既节省了缴存职工重复办理贷款的时间,又不必支付至少三个月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减少了费用。“商转公”虽然可以让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到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的福利,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在购房之前就缴纳了公积金或是符合使用公积金的条件。市民在办理“商转公”之前需要全面衡量:首先对比一下个人贷款基准利率,如果购房时恰好有机会享受了商贷打折利率,而优惠后的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不大,就没有必要“商转公”。
其次,如果准备在最近两三年提前还清所有贷款,也可以不用考虑办理“商转公”。因为在办理流程中,首先要按照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在这个过程中,原贷款银行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因提前还款产生的罚息,加上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计算下来也不一定划算。另外就是如果接近还款最后期限也不建议“商转公”,因为商贷利息一般是在前几年就还得差不多了,剩余的大部分都是本金。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如果缴存职工想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从最初开始时就申请,不能再先申请商业贷款、再转公积金贷款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停止办理是限购后开始执行的,同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该政策限制属于“一刀切”政策。根据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2018年9月30日之后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关于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停止办理时间的规定,是在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太原市房地产市场、资金运行情况和职工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目前相关政策已经发布并严格执行,暂无放宽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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