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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收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范围内3宗地
经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收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范围内3宗(阳曲园区1宗、学府园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回太原工业园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阳曲园区赵庄片区宗地编号为ZGYQ2020-16(赵庄片区05街区02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四至为东至并阳路,西至侯村东路,北至纬五路,南至侯村集体土地,收回土地面积121291.18平方米(合181.94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401222020B00420。
二、收回山西鑫嘉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学府园区宗地编号为K-1050301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四至为东至东沺一巷,西至滨河东路绿化带,北至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用地,南至现状道路,收回土地面积11465.8平方米(合17.2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401052016B00057。
三、收回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太原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学府园区宗地编号为K-1050301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路南侧部分)。宗地四至为东至东沺一巷,西至滨河东路绿化带,北至规划路,南至山西鑫嘉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用地,收回土地面积4129.9平方米(合6.19亩),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供燃气)用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401052010B00041。
四、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相关园区与用地单位依法协商解决。
五、望上述用地单位接到收回土地通知后,带土地相关手续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六、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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