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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依据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并自然资条[2020]第005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决定收回规划涉及2890.96平方米国有土地。
收回土地的具体位置见附图。
望上述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
涉及的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351)3586621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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